2019年以前,公司不按实际工资申报社保缴费基数这个现象非常的普遍,包括中小微企业和一些G企在内,都是按照最低基数为其职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当然2019年以后仍然存在这种现象。
这种现象在法律层面都属于违法行为。
按照《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实际的收入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未足额缴纳的应当在一定期限内为员工补足。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杜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释义】本条是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采取强制措施的规定。
之所以把2019年作为一个界限,因为特大政策2019年社保由税务征收,出台后先是机关事业的交由税务征收,再到4月份企业的社保也交由税务征收,那么由税务征收以后,不足额缴纳的现象会相比之前有所改善,只要完全移交成功,那么最终的结果则是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的工资为员工申报社保的基数,因为未足额的均会在税务的系统中有所异常,该异常是社保申报基数与个税申报基数相比所产生。
一旦发现这种异常,企业接到的第一通知则是为员工补足社保,如果一定期限内仍然未补足的,那么则会强制补足,同时还会处以社保金为基数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行政罚款,结果非常严重。
个人在收到企业这种不合法的行为,当然也可以选择举报投诉,维护自身权益,未足额缴纳社保导致的最终结果则是个人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较少,企业名义上为自己节约成本,实际上都是从员工的利益中搜刮来的,投诉举报既可以拨打电话12333,也可以持有效证据去社保局投诉举报。
个人与企业相比,个人明显处于弱势的地位,个人在权益收到侵害时可以选择使用法律手段正当维权,获得补偿